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73

 

有关院系:

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方向与立项原则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战略重点,开展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推动学术和理论创新,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2、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有利于我省经济建设与发展,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3、注重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0.5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依托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须承担过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或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省级社科研究项目系指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中、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申报方法

(一)申报重点项目应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含培育基地)为依托。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4项。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可直接申报2项,不占学校限额。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须填报《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申报重点课题的须在封面加注“重点课题”。

以上材料请从校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11415,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由各院系科研秘书集中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请发送至wyxykyc@163.com

附: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