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院、部)、部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福建省高校2012年度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课题指南》所列内容的范围。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
(2)已主持过省社科规划合作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
(3)已主持过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
二、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报项目须经校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审查通过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择优予以资助。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审查合格的《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申请书》1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夹在申请书内。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3.各申报者务必于
项目申报的其它有关事项见《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科〔2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