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次数:48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探索两岸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借鉴和引进台湾高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我省高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推动我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2014年,省教育厅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课题研究。该类课题将增列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为了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总要求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两岸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2.申报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要围绕当前两岸职业教育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设计具体的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支持可为我省教育管理提供决策服务的项目、有利于提升两岸高校校际交流与合作层次的项目、有利于实现两岸高校课程衔接与教学资源共享的项目、有利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鉴体系建设的项目、有利于我省高校人才培养与我省产业发展的项目,可为我省高校学生赴台学习提供风险防控决策依据的项目等。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有理论创见、有决策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两岸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2013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海峡两岸职业教育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5.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分论文、研究报告及著作三类。论文、研究报告要求于20151230前完成,著作类要求在二年内完成。

6.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须标注“海峡两岸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字样。

7.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降低评审成本,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我申报数为: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份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填报《拟申报情况汇总表》后于201477日前报送科研处,并于7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上报科研处,同时,汇总电子版申请书后发到科研处邮箱:wyxykyc@163.com

联系人:邓家耀,5136098

  附件:

    1、2014年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拟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