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14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我校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校承担的2016年度下达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1、各学院、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包括:2016年度下达的各类项目实施进展、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等。

2、各学院、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每个学院填报一张表格。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并于1019日前将《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后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wyxykyc@163.com)。

联系人:陈淑端,5136098

附件:

1附件1:我校承担的2016年度下达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项目清单.xls

2附件2: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xls

  

  

  

  

  

  

              科研处   财务处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