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我校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校承担的2016年度下达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1、各学院、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自查工作,内容包括:2016年度下达的各类项目实施进展、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等。
2、各学院、各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每个学院填报一张表格。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并于10月19日前将《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后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wyxykyc@163.com)。
联系人:陈淑端,5136098。
附件:
1、附件1:我校承担的2016年度下达的高校科研专项资金项目清单.xls
2、附件2:2016年度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表.xls
科研处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