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59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3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3、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4、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推荐数和经费

 12018年,继续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的申报推荐数为60项,其中社科类30项、科技类30项。

 2、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科技类2万元(教育厅资助0.5万元、学校配套1.5万元);社科类一般项目1万元(教育厅资助0.25万元、学校配套0.75万元)。拟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总额要严格按照资助经费标准填报,立项后将直接按申请书中编制的预算予以下达。其中,科技、社科项目经费预算表中标注红色预设了相关数据不能予以更改,其他空置的开支科目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合理进行预算编制,特别注意社科类项目预算中不能编制“办公、通讯费”(已预设为“0”)。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学院、各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一式2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社科类项目的专家推荐意见直接填报在申请书中,科技类项目填报《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4),并装订在申请书最后。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625日前汇总申报上报科研处,同时把电子版申请书和申报推荐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邮箱:wy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陈淑端,5136098;邓家耀,5136218

附件:

 1附件1: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doc

 2附件2:教育厅(社科类)项目申报书.doc

 3附件3: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社科类和科技类).xls

 4附件4: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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