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42

 

各院(部)、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海西的能力,福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1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681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依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理工科和文科各限报1名。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申请者填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并于201341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yxykyc@163.com

四、保障条件

1、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万元),学校为入选者提供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5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35万元),作为科研工作资金和相关的学术活动经费。

2、对入选者颁发“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证书。条件合格者,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

                                    科研处

                        2013年3月25

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